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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下降0.3%,其中城市下降0.6%,农村上涨0.1%。1—12月累计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0.7%。而这种月度同比下降趋势几乎笼罩了去年全年。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副司长彭志龙回顾说,受市场粮食、肉、蛋、菜、果等农产品价格及服务项目价格上扬影响,去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除9月份比上月上涨0.9%外,其余月份不是涨幅有限,就是下降趋势明显。如,11月份,节日过后,市场粮食、鲜菜、肉禽蛋等食品价格普遍比上月有所回落,致使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下降0.3%;7月份,受全国大部分地区鲜菜、鲜果价格继续下降影响,使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下降0.5%;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下降1.2%。整体看来,今年要改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现状,是有难度的。
从今年经济发展趋势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依然会保持不振态势。彭志龙分析,从大的环境看,国民经济在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同时,受多种非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全球经济处于衰退,我国外贸面临的压力加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面临多种挑战;适应多层次寻求的有效供给格局还没有形成,供给大于需求等,使得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会依然保持现有的状态。当然,在发展过程中,受自然条件等外界因素影响,也会影响数据本身。
因此,彭志龙认为,在没有外在大的自然环境改变情况下,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依然会延续去年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