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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方正科技(600601)欲实施上海高清等四股东第二次的联合提议,即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罢免(或解除)方正科技5位董事的决议,遭到法院的叫停。
方正科技董事会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分别接到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关于方正科技暂停实施2001-051号董事会决议的通知》及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要求公司暂停实施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建议将罢免(或解除)方正科技5位董事职务的议案不提交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据悉,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在《通知》中强调,该院已受理原告方正集团与被告上海高清、北京申易通、南大科技园、东大科技园及方正科技股东会召集权纠纷一案。因此案涉及方正科技作出的临2001-051号关于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故该院向方正科技发出通知,要求公司暂停该决议的实施。
与此同时,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司法建议书》中表示,该院在受理原告李友诉被告上海高清、南大科技园、东大科技园、北京申易通及方正科技名誉权一案中,发现第一、二、三、四被告在媒体上联名发表了《要求魏新辞去方正科技董事长、总裁职务,张海、李友辞去方正科技董事及行政职务的公开信》后,本案第五被告方正科技基于此公开信准备召开方正科技临时股东会,将第一、二、三、四被告提出的“罢免(或解除)魏新、张海、李友、肖建国和蒋必金的方正科技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司法建议书》强调,因本案审理的结果涉及此公开信是否对原告名誉权造成损害,公开信所列举的事实尚未得到该院的认定,故方正科技股东会以此公开信为依据审议罢免方正科技5位董事职务的议案不妥当,不利于本案的审理,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特建议,罢免方正科技5位董事职务的议案不提交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资料显示,2001年12月17日下午,方正科技接上海高清等四股东联合递交方正科技董事会的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2001年12月31日方正科技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维护上市公司正常运作角度出发,同意提议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并要求提议股东补齐有关法律手续。
鉴于日前法院下达的《通知》和《司法建议书》,方正科技董事会于日前决定暂缓召集、召开方正科技上述临时股东会,待有关法院判决生效后另行决定是否召集、召开上述股东会审议提议股东提案。
值得指出的是,方正科技原定于本月2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将按期召开。不过方正科技董事会在公告中称,有关诉讼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