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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后,许多投资者纷纷致电律师事务所,要求办理诉讼委托,以便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据记者了解,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已正式接受一红光投资者的委托,并将以最快的速度向有关法院提交诉状。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昨日也已经接到不少投资者的委托电话,在近日内会有所行动。
据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透露,此次起诉成都红光的是一位上海投资者,该投资者因受红光实业上市公告书虚假陈述的影响购买了公司股票,大致损失为5万多元人民币。他在1月15日得知最高院的消息后立即与严律师取得联系,并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书。
中伦金通宣伟华律师则告诉记者,该所在北京和上海两地的事务所昨天已接到许多咨询电话和委托电话。仅昨天一天,在该所登记并要求代理诉讼的投资者已超过50名,涉及公司有大庆联谊、圣方科技、嘉宝实业、PT郑百文、金路集团、银广夏、亿安科技。鉴于缺乏相关书面材料,该所目前尚未与投资者签署正式委托代理协议。据悉,在众多来电的投资者中,最多的还是亿安科技和银广夏的投资者。尽管这两家公司暂时不符合起诉条件,但投资者仍然十分关心整个事态的进程。宣律师同时提醒投资者,据该所分析,在16家符合起诉条件的上市公司中,大庆联谊的诉讼时效将要到期。该公司2000年3月31日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目前已是2002年1月,因此,受害投资者如果想获得赔偿必须在2002年3月31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委托自己信任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