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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今天(1月11日)表示,国有股减持方案的征集和论证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当中。他说,集中社会智慧,用动态的眼光看待问题,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应当会有积极稳妥的办法,通过资本市场的规范统一发展实现“多赢”也是可能的。
陈清泰今天是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国有股减持方案专家评议会”上讲这番话的。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高西庆和财政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有8家证券研究机构对已公开征集的7大类国有股减持方案进行了初步评议,同时,部分经济学家和证券专家也对此发表了意见。
据介绍,自公开征集国有股减持方案后,证监会目前已收到各类建议4300多件。经初步汇总和整理,这些意见被归纳为配售类方案、股权调整类方案、开辟第二市场类方案、预设未来流通权类方案、权证类方案、基金类方案及其他类方案等7大类国有股减持方案。
陈清泰说,从征集的情况来看,对国有股减持问题,可以说初步形成四点共识:一是普遍希望国有股减持应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兼顾当事各方利益,争取多方共赢;二是绝大多数都对国有股减持的目的予以肯定,认为国有股减持要体现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和保持稳定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使其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空间;三是普遍希望实现新上市公司股份全部流通,从而不再扩大现有非流通股的存量,不再增加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大家认为要正视当前因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而形成的流通股价格,在考虑国有股减持方案时,应照顾各方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投资者的损失给予合理的度量和适当补偿。在确定国有股的减持价格时,要注重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使国有股以较好价格进行减持,并体现出优质优价的原则。
陈清泰表示,国有股减持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要充分考虑证券市场的承受能力。国有股减持作为市场运作的行为,应当多样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他说,这次征集的各个方案,部分还只是框架性或思路性的,还不是最终的操作方案。
陈清泰强调,国有股的减持与非流通股进入流通并非一码事,解决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流通性问题,使新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再继续沿袭部分流通与部分不流通并存的惯性,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证券市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任何股份具有了流通性,并非一定要减持或出售,股份的转让或出售既要遵循有关法规,也要经过股东单位及决策部门的慎重决策。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关键在于上市公司质量,在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增长状况,在于市场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