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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沪深两市B股指数分别达到4%以上的跌幅,同时两市B股成交金额比周一放大126.7%,并相应拖累A股走低。由于大盘下挫主要是受到不利消息刺激,缺乏确凿的基础,预计在基本面恢复平静后,下跌有望缓解。
B股下挫一方面是因为《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从事B股自营,另一方面是受到海外媒体刊登“中国将在第一季度发行CDR”的不利影响。前者规定并没有新意,B股交易本来就不允许境内法人参与,即便部分券商有可能违规操作,但预计在B股漫长的弱势中也早已撤离。而后者则可能是影响较大的因素,如果允许发行CDR,可能会造成B股市场资金分流,因而市场产生恐慌性抛售。
但从海外媒体刊登的文章内容看,其论据并不充分,其中在很大成分上属于牵强性的联想,论点既不是官方的正式公告,也缺乏足够的基础。从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现状和外汇政策上看,发行CDR尚不成熟。
由于香港股市持续低迷,港府曾多次寻求中央政府的支持,便有前期曾经传闻的境内居民有望参红筹股交易以及发行CDR等消息。毫无疑问,此举将因CDR与港股挂钩而促进港股交投活跃,特别有助于缓解因格林柯尔事件引发的内地民企信誉危机。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只有在我国内地注册的企业才能在沪深市场上市。如果红筹股公司要申请发行A股,与《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将有较大冲突。相比之下,红筹股公司发行中国预托凭证可以更方便地达到间接在内地上市的目的。
但从各方面来讲,发行CDR仍存在着诸多障碍。如CDR的交易场所如何设立,交易规则如何制定,从近期的媒体宣传以及征求意见稿看,证监会根本没有相关准备措施。发行CDR的公司由于注册地在海外,而无法上主板市场,新设市场不是短期内能够成立的。若采取做市商制度,规模将会受到限制,难以大面积推广,另外相关制度也没有完善起来,基础并不扎实。
另外,CDR的发行和交易如果以外币进行,那么内地股价肯定会高于境外股市的市场价,必将造成如B股市场对内开放后那样市盈率上升、外资机构逢高抛售的局面,形成外汇流失。若以人民币进行,则受到资本项目下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限制。B股与A股尚不能实现合并,也是受此外汇政策限制。
因此,在第一季度发行CDR从各方面来看,条件是不成熟的。即便开始运作,也只能是试点阶段,不会大面积推广,对B股市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限。在不利传闻平息以后,B股将有望止跌企稳,并将减小对A股市场的不利影响,呈现恢复性上扬。文/张刚
CDR是英文China Depository Receipts的简称,翻译成中文为中国预托凭证,或称中国存托凭证。CDR是海外公司在中国内地上市集资的一种方式,投资者购买CDR就相当于购买海外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