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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经济项目
●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贷款授信额度等多种优惠
●双方建立信贷工作联系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
广东省省长卢瑞华于1月8日笑称向传媒提供了一个“头条新闻”———上午11时许,他和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分别代表广东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一项金融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承诺在“十五”期间向广东贷款600亿元,支持广东重点项目建设,并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授信额度,在贷款期限等方面提供多种优惠;广东省政府将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完善银行功能,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国家开发银行与广东省的合作是基于双方对信用有共同的认识,对广东社会发展前景有共同的认识,对市场需求有共同的认识。”卢瑞华的进一步介绍,表达了协议双方的共同理念。
广东经济发展一直居全国领先地位,去年成为全国第一个GDP超1万亿元的省份。开发银行和广东省政府的良好合作始自1994年,截至2001年底,开发银行在广东省(不含深圳)的贷款项目已有104个,贷款余额448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约占广东省中长期贷款余额的四分之一,重点支持了公路、铁路、电力、城建等行业。陈元说,按照五级分类,开发行在广东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88%,累计本息回收率97.51%,在全行处于较高水平。
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是广东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这次签订金融协议的出发点。“十五”时期是广东省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银行资金的支持极其重要。作为政策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近年一直在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和政府合作的新型关系,努力打造信用结构,维护金融秩序。在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国家开发银行将为广东城际轨道交通、公路、铁路、城市基础设施、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石油、石化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提供长期贷款支持,而广东省政府将按有市场、有效益、有偿还能力的原则,优先向国家开发银行推介建设项目,并对推荐的项目在投资计划、资金落实、建设实施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按照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积极支持广东省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经济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受广东省政府委托,为其提供金融顾问服务,服务领域包括:对大企业和大项目的资本运作、股票上市、债券发行、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寻求合作伙伴、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等工作提供金融顾问服务;广东省政府承诺将不断完善投融资环境,敦促企业遵守诚、信原则,创建广东信用优势。
为更好地加强合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建立信贷工作联系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联席会议,通报和研究有关项目开发、项目评审、贷款发放、贷款管理、本息回收、资产保全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