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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共六章,分别为总则、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导游人员的等级考核、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和附则。办法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资格考试制度和等级考核制度、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
国家旅游局实行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一次扣分达到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办法明确规定了导游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违规行为的扣分标准。办法还规定,导游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国家旅游局还同时发布《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是为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而制定的,主要包括旅行社的设立条件、旅行社的申报审批、旅游业务经营规则、分支机构管理、旅游者的权益保护、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