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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规也将从1月2日起生效。其中《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施行,将有利于消除部门、地方规章片面扩大、强化本部门、本地方的权力,甚至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现象。《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则将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等13种行为明确认定为价格欺诈。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隔离了客户资金与证券公司自有资金,有利于防止客户保证金被挪用,避免证券公司经营不善而殃及客户。新的退市办法《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则增强了客观性,减少了主观因素,简化了程序,堪称股市最好的新年佳音。
此外,从1月1日起,根据交通部的政策,个体运输船舶户将不准经营水上客运,水上运输将走规模化经营之路,个体船将不再成为安全隐患。国家税务总局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而国家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之施行,可望通过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并改变我国职业健面临的严峻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