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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师状告日本索佳公司案日前由武汉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3名工程师索赔1千万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万余元由原告承担。
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1月13日,武汉工程师叶晓明、刘国建、凌模在对一台日本索佳公司生产的SOKKIA100系列全站仪进行检测时,发现其芯片程序设计有误,并找到了改进方法。1月18日,3位工程师向日本索佳公司发去电传,反映此问题,并要求对方支付合理咨询费。当日,日本索佳公司来人。叶晓明将错误之处告诉对方。索佳公司随即用这一技术改进了产品,并投入市场。3位工程师认为,发现和修改日本公司产品的错误是他们的技术成果,日本公司应支付咨询费,便多次和日本公司交涉,对方均不予理睬。
今年9月3日,3位工程师将日本索佳株式会社、上海索佳仪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其1000万元经济损失。武汉市中院于11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发现仪器程序设计错误可视为一项技术信息,但原告未将该技术信息申请专利,也没有以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双方接触时,原告将技术信息主动告知了被告。因此,该技术信息不具备技术秘密的法定条件,不能作为技术成果权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没有缔结合同,基本的信用关系尚未建立,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信用侵权。因此,原告主张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武汉工程师败诉。据悉,原告之一叶晓明表示对判决不服,可能在近日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