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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日前再次降低审批门槛,规定凡符合规划,地方有能力自行平衡资金来源并落实建设条件,投资限额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今后不用再到省计委审批。
据悉,浙江省500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以往都须由省计委审批,超过亿元的项目则须报国家计委审批。
据浙江省计委介绍,这次降低审批门槛的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旧城改造和城市交通、燃气、供热工程;农林水利项目中的农业、林业、水库、堤防、灌区、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社会事业项目中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福利、计划生育、旅游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中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下的写字楼;商贸设施中的非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品储备库和配送中心、2万平方米以下的百货商场以及工业类项目。对于外商直接投资项目,除限制类和房地产类仍然要由省里审批项目意见书外,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均可在地方计委审批备案。
即使是限额以上项目,今后也因审批环节的简化而变得更为方便。据悉,除重大及国家限制类项目外,今后浙江省计委只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审批,其余环节均由投资主体自主决策。凡是属于国家非限制类的企业投资项目,投资者今后只需将项目申报材料送交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