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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商家的价格大战也愈演愈烈。许多人总想在价格方面“沾光”的心态反而导致上当受骗,太原市物价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物品时,一定要谨慎挑选,莫让价格“猫腻”迷离了双眼。
记者来到钟楼街,看到大大小小商场的橱窗上都贴满了“全场甩卖”、“特价处理”、“季末猛赔”、“清仓处理”等颇具煽动性的词语。街口的这家经销羽绒服的专卖店,进门就能看见“买一赠一”的牌子。一位满脸生气的顾客告诉记者,她事先并不知道赠什么,在付款后才被告之买件羽绒服赠送一副价值几块钱、做工非常粗糙的手套,她要求换赠别的东西,经营户主却这样回答:“这种手套就是因为质量不好才赠送的,不然怎么舍得赠送呢,你爱要不要的。”
商家的这些行为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太原市物价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市场价格混乱的问题,最近国家专门发布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将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所谓“价格欺诈行为”指的是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以上诸种行为都不同程度使用了价格欺诈的手段,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被商家的价格“猫腻”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