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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探索小企业平稳退出机制,发放首笔欠薪保障金。
资不抵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上海玩具十七厂的职工日前拿到了部分拖欠工资,这笔30万元的资金是上海市自1999年底正式推出欠薪保障金政策后首笔发放的保障金。最初的试行办法规定:企业缴费每年每户按上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一次性缴清。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刀切”的收缴方法受到质疑。2000年8月,上海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关于本市小企业欠薪保障金收缴的实施意见》,收缴标准更为明确、科学。每户企业每年缴纳一名职工的欠薪保障金,缴费基数按本市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新设立的小企业在设立当年的缴费比例为30%;已设立小企业用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缴费比例为60%;用工人数在101人至200人的,缴费比例为80%;用工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缴费比例为100%。按此计算方式,今年企业缴纳保障金最低为385元,最高为12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