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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农户并不多,全国只有200万,但却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业内人士认为,美国农业之所以发达,主要是美国历届政府对农业采取了一系列鼓励措施,特别是农业保险对美国农业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据报道,今年欧盟已作出决定,将根据美国的模式重建农业保险制度。目前农业保险已成为WTO框架下世界农业政策的重要走向之一。
农业保险,对农民来说是转移风险的工具,对国家是进行保护和发展农业的一个重要手段。
目前美国农业保险主要有下面几种。
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洪水、干旱、火山爆发、雹灾、山体滑坡、火灾和农作物病虫害等;保险产量是根据农民个人种植作物的历史产量或地区产量来确定。该险种又分巨灾保险和扩大保障保险。前者是提供最低基本保障的一种保险。除贫困农民可以免交外,农民只要按规定交纳了手续费,就可以获得巨灾保险保障。保障水平为平均产量的50%,赔偿价格为风险管理局公布的市场预测价格的55%。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开展的一种保险。农民可在最低保障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种植作物的历史平均产量,购买更高的保障,最高投保产量可达到平均产量的85%,投保价格为风险管理局公布的市场预测价格的100%。
团体风险保险。该险种的保险产量与所在地区农作物的平均产量挂钩。当地平均产量因灾害受损低于保险产量时,农民可得到补偿,而不考虑各个农场实际产量的高低。团体风险保险可按当地预期平均产量的90%投保。
收入保险。该保险是以农场的收入作为承保和赔偿的依据。收入保险主要分为5类:(1)团体收益保险。在计算保险金额和实际收益时,采用的是当地平均产量而不是个人历史平均产量。(2)作物收益保险。该险种提供种植农作物的毛收入(价格×产量)保障。保险金额是根据农民所选择的保障水平、个人历史平均产量和基本市场价格或收获市场价格来确定。作物收益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较高。当农民的实际收益(收获市场价格×实际产量)低于保险金额时,保险人负责赔偿其差额部分。(3)收益保证保险。保障水平与作物收益保险做法相似。(4)农场总收入保险。以整个农场作物、牲畜等的毛收入作为承保和理赔的基础,当农场的总收入低于保险金额时可获得赔偿。(5)收入保护保险。该险种提供的保障水平与收益保证保险相似。不同的是收入保护保险只能以基本价格作为计算保额的依据,生产者还必须以整个农场作为保险单位,由于投保面积分散,如果不发生大面积的灾害损失,得到赔偿的几率较低,因此,该险种的费率也较优惠。
冰雹险。在美国农业保险中,大的险种基本都由政府支持。而冰雹险是一个完全由私营保险公司开展的纯商业险种,并且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
美国农业保险能得以稳步发展,首先是美国政府制定了专门法律。早在1938年,美国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对开展农作物保险的目的、农作物保险的性质、开展办法、经办机构等都做了规定,为农作物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二是经济支持:A、国家提供保费补贴。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收入保险等保费补贴率约为40%。B、业务费用补贴。C、免税。农作物保险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D、联邦政府鼓励各州政府向农作物保险提供补贴,以进一步减轻农民的保费负担,提高农作物保险的吸引力。
美国实行农业保险也并不是一帆风顺,多年来,一直在争论如何更有效地稳定农业生产,是用救灾的办法还是用农业保险制度?最终还是认为农业保险更有效、公平,也更透明,同时可以筹集一笔资金,提高救灾效能。据报道,2000年,全美国农作物保险服务中心的成员公司的农作物保险年保费总收入达30亿美元,保险金额为500亿美元。
目前美国的农业保险实行的是政府出政策、私营保险公司办理的办法。政府完全退出了农作物保险的直接业务,将直接业务全部交给了私营公司经营或代理。
目前美国200万农户中有131万农户投保了农作物保险,占总农户数的65%。可以参加农作物保险的作物已达100余种。2000年,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的76%;1981年至2000年,收取纯保费为198.1亿元,赔款支出为202.4亿元,20年的平均赔付率为102%。据报道,美国政府打算进一步推进目前的农业保险计划,并使之不断完善。布什总统在2001年1月的施政纲要中宣布,将在未来10年内耗资76亿美元完善农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