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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行与WTO法规接轨,天津市近日废止、修改了21件地方法规。其中废止11件、修改10件。
天津是我国首批对外开放城市,较早建立了对外开放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科技园区,从1980年以来出台110件地方性法规。我国加入WTO后,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令精神,对这些法规进行了清理。对明显不符合形势的《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等11件法规全部废止。对《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10件法规完成了修改。经过修改的法规,将为国内外工商企业实行法规接轨提供方便,要有利于天津市场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