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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瑞典经验研讨会 ”获悉,未来两年内,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体制模式将在现行的“现收现付 ”制基础上逐步引进“基金积累制 ”,与国际通行的养老金体系接轨。
目前流行于欧美各国的新型养老金体系包括三部分:收入型、累积型和保证型。以最先采用这种模式的瑞典为例,其具体做法是:收入型这部分按照现收现付制运行,每年缴费额为收入的16%。累积型这部分养老金可以由参保者自由选择投资基金。该帐户每年缴费额为收入的2.5%。如果参保者未选择基金,这部分钱将投资于“年金储蓄基金 ”中。保证型养老金主要针对低收入者或完全没有收入来源的人群。政府给他们提供这笔保证型养老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副主任孟昭亿:目前我国采用的主要是“现收现付制”模式,也就是国家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负责。起步不久的商业养老保险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而我国就企业与个人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体系一直没有确立一个模式,这也是未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重点。
目前,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欠费缺口较大,而每年新增正常退休的职工达200万人,近年来提前退休现象也造成养老基金减收,另外,乡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也有待统筹解决,改革现行养老保险体系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