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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国外对华的反倾销起诉已达400多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美元。入世后这种斗争将更激烈——
广东省司法厅最近做了件很有意义的事,主办“WTO经济法律论坛”。与会的经济、法律专家指出:随着我国入世,倾销反倾销斗争将更加激烈,而我国特别是广东的许多企业,还未做好充分的准备,至今还不会运用法律武器应对倾销与反倾销。
被动“挨打”400次
倾销是指以低于正常价值销售并对进口方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行为。反倾销就是对付这种不公平竞争、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
多年来,发达国家往往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战斗经验”,动不动就立案反倾销,不但漠视WTO的优惠保障措施,而且通过不公平的、歧视性的、甚至是荒唐的市场调查、价格参比和成本计算,使原本并未构成倾销的反倾销指控尽可能成立,并征收超过差额数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反倾销税。例如1993年墨西哥对我国的反倾销,有机化学产品的税额为673%,鞋类税额更高达1105%。美国更是挥动反倾销大棒最频繁的国家,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商务部近些年来批准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每年都超过30宗,大约10多天就批准一宗。美国近10多年来对中国近100宗的反倾销案,平均税额高达117%。到目前为止,国外对华的反倾销起诉达400多起,涉及产品4000多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亿美元。
“打不还手”更受害
据广东茂名市检验检疫局的调研报告指出:一些企业的国际竞争意识、维权意识差,放弃应诉,是我们在应对反倾销时造成重大损失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统计,中国企业在所遭遇的400多起反倾销诉讼中,有130多起国内无人应诉。如欧盟对我彩电的反倾销案,调查始于1988年,往后10年的反复调查反复涨税,国内都没有一家生产企业坚持应诉,直至1998年底被“缺席判决”征收44.6%的最终反倾销税,使我国彩电被迫撤出欧盟。而同被起诉的韩国,却全面周密地制定了应诉策略,三星和大宇公司获得全胜,其它企业的反倾销税也只为中国的1/3。又如美国对我国大蒜反倾销案,也因国内无人应诉,反倾销税率高达376%。
更难以理解的是,我国企业既受反倾销的折磨,又受外国产品的倾销冲击。像新闻纸、二氯甲烷、丙烯酸酯、胶卷、照相器材、聚脂薄膜、聚苯乙烯、冷轧硅钢片等国外产品,对我国的倾销都比较严重,但我们却往往逆来顺受,“打不还手”,对外反倾销起诉至今还不到10起。
该出手时得出手
据专家分析,入世后,我国的对外反倾销案件的数量会大量增加。有人预测前12年的反倾销立案将达到平均每年15宗左右,往后将达到平均每年30多宗,接近欧美水平。
专家认为,要依照WTO许可的贸易保障措施应对倾销反倾销,必须完善产业保护法律法规,建立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加强行业协调,增强企业自身及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高风险商品实行审价监管等。此外,政府还应尽快设立反倾销的常设机构,全权协助企业进行反倾销和应诉,并向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发展,健全我国反倾销和应诉的运作体系和责任机制。要积极应诉,遏制连锁反应。为此,外经贸部已经制订了“谁应诉,谁受益”的政策。规定应诉企业有权继续出口或分得较多的出口数量配额,不应诉企业则不能继续出口或出口数量受到限制。2000年广东佛山杜邦鸿基联合发起的对韩国聚脂薄膜的反倾销,就是部门、协会和企业取胜的一个成功案例。
国际贸易中的倾销与反倾销,是个长期性的复杂问题。广东经济外向度高,更要做好各种应对挑战的准备,学会运用反倾销的法律武器,善于双边谈判和庭外调解,在国际倾销反倾销的较量中敢打官司,会打官司,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