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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凤清于12月7日在此间表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现“四个统一”,标志着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内外不一致的局面彻底结束,符合国际规则的新的统一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将开始实施。
王凤清说,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四个统一”,是我国以积极的姿态兑现入世承诺的重要标志。从我国政府承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四个统一”,到“四个统一”相关法律文件的出台,不到一年时间。在这一段时间里,我国政府改革了认证认可工作机构,从体制上保证了内外一致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此外,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四个统一”,还标志着我国在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新的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认监委,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解决计划经济模式下认证认可体制中出现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重复认证、重复收费等问题。强制性产品认证是这些弊端表现最集中的地方,“四个统一”的实施,为按照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打下了基础,也为我国全面建立新的认证认可管理体制提供了成功范例。
王凤清表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四个统一”,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和建立质量管理体制提供了制度保证。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将对内、对外两套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体制统一起来,也体现了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有利于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与国际规范接轨,彻底消除对进口产品的重复认证、重复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通关速度,同时有利于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创造宽松、便捷的进出口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