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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街、美人街、百秀场——近来京城商业新店、新“街”迭出,但是这些不断在电台、报纸出声、露面的“店名”、“街名”让消费者和业内专家听起来总有点不顺耳:北京是全国文化的中心,这新招牌怎么听起来就透着一股“俗气”,让人品不出什么文化味呢?
近天,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商业专家李飞就此表示,商家起的招牌越来越“俗气”反映出了企业急功近利的心态:甭管招牌俗不俗,招来顾客或摊商就行。在这种心态下,企业更多想的是能不能利用这些招牌炒作,甚至能不能让它马上引起轰动效应。连确切不确切都顾不上了。李飞认为,一个招牌起码要包含三种特性:一是正向性,其次是吸引力,三是长期性。这三者缺一不可。而现在企业主要考虑的是吸引力,但从长期来说,有些富有“吸引力”的招牌对企业品牌的树立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
据了解,在我国,工商部门曾封杀过一些有“吸引力”的招牌。如在天津,一家娱乐场所起的招牌为“他马地”,故意与“国骂”谐音。另外在济南,曾有一种酒起名叫“二房佳酿”,当地都叫它“小老婆酒”。这两个品牌的名声传播得非常快,但消失得也很快——当地工商部门很快禁止他们再使用这类品牌。
当然,招牌的文化意味也并不完全体现在“字面”上。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郭志军教授认为,企业起名可以通俗易懂,但是听着要让人舒服,更要准确。比如把商厦称为“街”,就并不妥当,因为大家已对街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概念,如果有人一定要把碗说成筷子,别人可能也知道你真正指的是什么,但听着总觉得别扭。
李飞教授认为,招牌实际也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如果全城到处都是女人街、美人街、丽人街、男人坊、靓男场——城市的格调可能多多少少要打些折扣,所以有关部门应该对此整体规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