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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前20年,广东东莞在全国率先打响“外资牌”,引进了1万多家外资企业,确立了外贸出口大市的地位,实现了大跨越。在其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也逐渐显露出其经济结构的隐忧。为此,东莞不久前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继“城市牌”、“外资牌”之后,采取强有力措施,力促“民营牌”。会上,东莞市委书记佟星提出要着重把握好“放、保、扶、合、创”五字方针,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政策软环境,力争用5到10年的时间,民营资产达到1000亿元,形成公有制经济、外资经济、民营经济三足鼎立的格局。
放开经营领域和经营条件
所谓“放”,即放开民营企业发展的手脚,给予民营经济与公有、外资经济平等的待遇。要放开经营领域。凡是国有、集体企业经营的领域,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均向民营经济开放;凡是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全部向民营经济开放。特别鼓励民营经济大规模进入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等领域。放开经营条件,将从放宽投资者限制、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等七个方面降低门槛。
《特聘工作证制度》和政策倾斜
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必备的资源配置条件,保证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对民营企业实行政策倾斜,即所谓“保”与“扶”。要提供人才引进保障。切实做到对民营企业引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随到随批;做到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采取“先引进,后就业”的办法;做到对暂不转入人事关系的人才在受聘期内享有与我市常住居民同等待遇的《特聘工作证》制度。要提供资金融通、技术、信息服务和市场服务保障。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扶持群众创办个体私营经济。从人员入户和出入境、自营进出口权和产品进出口、行政审批和服务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BOT+BLT模式+创新机制
“合”与“创”,就是整合资源,创造性地推动民营经济联合发展,即引导企业摒弃分散经营的发展模式,促进企业联手飞跃。推进资本聚合,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经营效益好的优势,拿出尽可能多的项目,采取BOT(建设一经营一移交)、BLT(建设一租赁一移交)等多种形式,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和市场化的运行模式,组建民营企业集团。促进民营经济与外资进行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要创新发展机制,抓紧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市里将尽快完成组建民营经济协调办公室、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的筹备工作,统一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