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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缺水问题日趋严重,目前全国660多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其中110个城市严重缺水,北方一些城市被迫限量供水。水资源短缺严重影响着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同时也对城市用水的市场定价发出了呼唤。
记者日前从在南宁召开的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青岛市利用价格政策强化节水管理,将工业用水由单一水价改为阶梯式水价,增强了企业的节水意识。如“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将“加价收费”从2到5倍调整为最高50倍。自1997年实行这一办法以来,青岛的纺织、机械、化工、医药等传统工业的用水量都呈现了下降趋势,全市工业用水总量逐年降低。
像青岛市利用市场调节水价、达到节约用水的机制,不仅在山东乃至全国都已开始酝酿实施。市场以其特有的方式,正在我国节水大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00年,宁夏农业用水价格从每立方米0.006元提高到0.012元,当年就少引黄河水9亿立方米。在城市:深圳市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措施,规定以户为单位的居民每月生活用水在3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价格为1.5元,超过30立方米的部分,则按每立方米2元的价格收费。
除此之外,北京、上海、广州、沈阳等市开始实施定额用水,对超定额用水实施惩罚性水价,有的高达每立方米40元。湖北、甘肃、新疆等省,也开始用市场调节水价。
另外,市场定价在解决地下水超采、水污染防治等方面也起到很大作用。如江苏省针对苏州、无锡、常州地下水超采带来的严重危害,继1997年出台《关于调整地下水资源收费标准的通知》后,2001年,又对地表水资源费和地下水资源费做了调整,目前全省地表水资源费为每立方米0.03元,地下水资源费苏锡常为每立方米1.7-1.8元,其他地区每立方米0.35元,同时开征农业水资源费,水田每亩3-4元,旱地每亩2-3元。仅因水价的调整,地下水开采已由1995年的4.6亿立方米压缩到今年的2.2亿立方米。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水价政策极不合理,水的价格背离水的价值,主要表现为:一是水价几年“一贯制”,年度之间缺乏需求调节的杠杆。水价太便宜,一方面造成水工程管理单位的严重亏损,另一方面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二是价格管理过于集中于政府,水管单位不能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节价格;三是现行成本的制定,不适应价格监管的要求;四是农业灌溉终端水价秩序混乱,加重了农民的实际负担。
水利部门的有关专家指出,采取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思路,制定包括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三部分在内的市场水价,科学制订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计收体系可以提高节水意识、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同时也是当前节水、应对水荒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