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养路费征稽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2002年机动车养路费仍需缴纳,同时提醒车主,随着稽查力度不断加大,凡2001年没有按时缴纳养路费的,到2002年还要追缴养路费,并且还要求车主上缴滞纳金。
据介绍,国家交通部和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继续做好2002年的养路费征稽工作,在燃油税没有正式出台前,要确保2002年的养路费足额征缴。为此,各 级养路费征稽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上路稽查和催缴,对严重欠缴养路费的车辆3个月以上,依照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