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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天津联通推出了一种名为“任我行———自由卡”,在全市500多家专业通讯商店大量销售。这种手机消费卡一推出,就引起许多消费者的议论。大多消费者认为,这种“自由”卡实际上并不自由,而对消费者是一种误导。
据了解,天津联通是在国庆节前后推出的这种“自由”卡。他们在宣传广告中称这种“自由”卡主要特点:一是限量发行,售完为止;二是全天每分钟0.1元,每月基本通话费最低不少于100元,不足100元按100元收取;并称这是“用月租打电话———手机消费新方式”。
记者在天津联通的一些销售点看到,不少消费者开始看到“任我行———自由卡”,特别是诱人的消费价格“一毛钱一分钟”时,纷纷去咨询,欲购买;但是当了解到每月基本通话费不足100元必须按100元收取时,许多人又犹豫起来,把伸出的手马上缩回来。一位工人打扮的中年人很不理解地说,既然是“任我行”,又是“自由”卡,应该是打多少钱拿多少钱,而不应该每月基本通话费不足100元必须按100元收取,这太不合理了。一位年约60岁的老者上前询问一位女服务员,为什么每月基本通话费不足100元必须按100元收取时,那位女服务员有些不耐烦地说,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就算了,何必这样罗嗦。旁边的一位男服务员插话说,这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哪有那么多好事都让你占了。记者在询问天津市电信管理部门时,一位工作人员回答说,目前电信的价格都是国家信息产业部来定的,企业无权擅自定价,企业自己定价格是不对的,强迫消费者消费更是不对的。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想方设法占领市场、多赢利是对的,但是最终需要得到消费者认可,否则,仅变化些营销技巧和名堂,难以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