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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第一天,北京一些医院在执行中就“打了折扣”。新华社记者暗访京城7家医院时发现,其中6家均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主动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这6家医院,有的以“周末双休日”为借口;有的声称药价已“打在电子屏幕上”;有的只在患者提出要求时才提供清单。
众所周知,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医疗行业的特殊性,使得广大患者在享受医疗服务的同时,不得不承受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困扰。近年来,个别医疗机构为了一己私利,无视患者的知情权,在药价、治疗费用等方面做文章,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切身利益。
药品价格清单虽然只是一张薄薄的纸片,却具有丰厚的内涵。它体现了以人为本、医患平等的现代医疗理念,顺应医疗改革的发展方向,推开了医疗系统“透明服务”的沉重大门。把药品价格清清楚楚、原原本本地向患者公开,既能赢得患者的信任,又能促进医务公开,减少医患纠纷。就是这样一件大好事,实施情况却让人失望。新华社记者暗访的7家医院中,6家医院的表现形式虽然不一样,但对法律的无知和淡漠却显得一致。“什么是药品监督管理法”、“什么清单,我们这没什么清单”,这种无知和蛮横的态度令人痛心,而周末双休日就可以不遵守法律、患者不要求医院就可以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思维方式,更让人看到了一些医护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不足,看到了医疗机构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方面的欠缺。
自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药品管理法,时间已过去9个多月。今年11月1日起,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组织实施了为期一个月的药品管理法集中宣传活动。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记者在采访中接触的一些医护人员,竟有人回答“没听说过”药品管理法;对新法中药品价格清单等一系列与医院工作直接相关的规定,一些医院既没有组织学习,进行宣传,更谈不上部署落实。新法实施之初,就在部分医院出现奇怪的“折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