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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协议(Agreement on Agriculture,URAA)
作为乌拉圭回合的一个部分,农业协议涉及到与农业有关的三个领域:市场准入、出口补贴、国内支持。成立WTO的一揽子协议的29个独立的法律文件,《农业协则》是其中之一。农业协议实施期为6年,即1995-2000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即1995-2004年)。
综合支持量(Aggregate Measure of Support,AMS)衡量政府用于支持一部门的投入的货币价值的指标。正如农业协议对综合支持量的定义,综合支持量包括预算支出和从消费者向生产者转移的收入,其结果将导致市场价格扭曲。综合支持量包括对生产者直接支付(如差额补贴)、投入品补贴(如对灌溉用水的补贴)、能够引起市场价格扭曲的收入转移的估计值(如市场价格支持)、商品贷款计划的利率补贴的实际发生额或累计额。
关贸总协定条款(Article of GATT)
指总协定中所列出的条款,它们被缔约方用来监督其管理国际贸易和贸易政策的规划与程序。关贸总协定的38条中每一条都要处理贸易领域中一个方面。
蓝箱政策(Blue Box Policies)
农业协议中对一系列条款的通行表达方式。这些条款规定与限产计划相关的支付可免予减让承诺(如休耕地差额补贴)。
约束税率(Bound tariff rates)
关税约束(Tariff "binding")经过关贸总协定/WTO谈判而确立的关税率,列在各国家的关税减让表中,可作为总协定的一部分而得到执行。关贸总协定第2条强制各国实行的约束关税。如果WTO成员国把税率提高到约束水平以上,受影响的出口国家有权对进口国的等价值出口产品采取报复性措施或接受赔偿,其形式通常为要求该进口国降低对受影响国的其它出口商品降低关税。
凯恩斯集团(Cairns Group)
由15个国家组成的非正式联合体,1986年成立于澳大利亚凯恩斯。在乌拉寺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凯恩斯集团是一个坚强的联合体,它要求撤消贸易壁垒并稳定削减影响农业贸易的补贴。其成员国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斐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西兰、巴拉圭、菲律宾、南非、泰国和乌拉圭。
国家减让表(Country Schedules)
在关贸总协定下各成员国达成的官方的补贴减让承诺表和关税约束表。
不挂钩(Decoupled)支付政策
对农民的支付与他当前决定生产什么不相关。当支付与生产脱钩时,农民决定生产什么的依据是其对未来市场收益的预测。
最低减让条款(De minimis provision)
当一国的特定商品综合支持量超过该商品产值5%,非特定商品综合支持量超过农业总产出值5%时,该国必须对其综合支持水平进行削减。
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lement Body,DSB)
指WTO总理事会,它由所有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并敦促各国执行各协定通过的规划与程序。争端解决机构有权成立专家组,采纳专家和上诉机构的报告,监督规则和建议的实施情况,授权中止各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与义务。
绿箱政策(Green Box Policies)
用来描述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要作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这些政策对贸易只产生极小的影响。包括的政策如:科研、技术推广、食品安全储备、自然灾害救济、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计划。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
一个国家允许进口的商品数量。各种关税或非关税贸易壁垒都可以用来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
最惠国待遇(Most Favored Nation,MFN)
两国间互相给予优惠也要给其它任何一缔约国。例如,一国给另一国的最低关税率也应给任一第三方。只有当两国都是WTO成员国或双方协议中有关于最惠国待遇的特别规定,一国才有义务最惠国待遇给予另一国。
非关税贸易壁垒(Non-tariff trade barriers)
政府用以限制贸易的除关税以外的措施。非关税壁垒包括:数量限制、进口许可、差价税、进口配额和技术性壁垒等。
通知程序(Notification process)
成员国向WTO提供其承诺、政策改变、以及其它各协议所要求事项的报告的程序。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
该组织于1960年12月成立,其任务是对贸易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与讨论。成员包括:美国、加拿大、欧盟、挪威、岛、波兰、匈牙利、捷克共和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墨西哥、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等29个成员国。
谈判回合(Round)
由关贸总协定发起,为削减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举行的一系列多边贸易谈判。自1947年关贸总协定实施以来进行了8个回合的贸易谈判。
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SPS)
它是为保护人类健康和控制动植物病虫害而制定的技术壁垒。在动植检协议实施中,WTO成员国同意把动植检建立在进口风险评估基础上,而且评估应使用科学的方法。
第22节(Section 22)
它是对1933年美国农业调整行动的修正规定。它授权美国在有必要防止进口对支持计划产生冲击时,对所涉及的进口商品发放配额或征收费税。1955年在GATT第22节中,美国获得了关贸总协定对特定商品进口数量限制的松动。
特殊差别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它是一个允许发展中国家作出的减让承诺比发达国家少的原则。在乌拉圭回合中,适用于发展中国有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原则要比那些适用于发达国家的原则宽松得多。
关税(Tariff)
一国政府对进口商品所征的税。关税可采取按进口产品数量单位征收固定费用(从量税)和按价值征收固定比例的费用(从价税)两种形式。
关税化(Tariffication)
将非关税壁垒转化为约束关税的过程。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这样做的目的是提高现存贸易壁垒透明度,并促使各国履行自己的减让承诺。
关税配额(Tariff-rate Quota,TRO)
对超过一定数量限制(配额)的进口产品采用较高的税率,对配额以内的进口则采用较低的税率。
贸易技术壁垒(Technical Barrier to Trade,TBT)
指能产生贸易障碍的规则、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标签等的要求)、检测与证明程序和其它非关税壁垒。在贸易技术壁垒协议下,WTO成员国就农业和工业产品使用贸易技术壁垒的约束纪律达成了一致。
东京回合(Tokyo Round)
1973年由《东京宣言》正式启动并于1979年结束的关贸总协定谈判。参加本轮谈判的国家(包括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几个东欧国家)比前几轮都要多,讨论的内容也扩大到包括非关税壁垒问题在内的领域。
乌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
由关贸总协定组织发起的多边贸易谈判。在成立WTO一揽子协议的29个独立法律文件中,《农业协议》是其中之一。该谈判开始于1986年9月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1994年4月结束于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
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成果之一,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它取代关贸总协定成为世界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础和常设机构。它为政府确定如何构建和实施国内贸易立法和规则提供了一个原则性、契约性标准。它也是一个为推进国家间贸易关系进行集体辩论、谈判和判决的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