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始成员方的资格
原1947关贸总快定的缔约方,列入1994年关税贸易总协定承诺减让表的,列入对服务贸易总协定明确承担义务的谈判方。
2.加入
(1)资格:任何国家或拥有完全自主权的独立关税区,按其与世界贸易组织达成的条件,可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加入决定:由部长会议,通过2/3多数表决作出。
3.退出
任何成员方可以退出世界贸易组织。退出从递交退出通知被总干事接受6月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