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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执行主任肖兴基,在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向茅台酒颁发了有机食品认证书。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派出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到茅台酒厂及其原材生产基地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考察,对茅台酒的生产工艺、生产环境进行了科学的检测和论证,认为茅台酒不加任何添加剂和防腐剂,生产原料不施农药、不施化肥,茅台酒达到了国际有机食品的认证标准。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特大型企业,是全国白酒行业唯一的国家一级企业,国家优秀企业。公司通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通过“七五”“八五”期间改、扩建及“九五”期间技改和配套工程的建设,到2001年,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7000吨,资产达到50亿元,年创利税可达到11亿元。公司已连续4年人均创利税及销售收入增速高居全国同行榜首。
据了解,目前茅台酒厂区绿化率已达到30%。结合“十五”期间新增4000吨茅台酒建设发展规模,公司将全力投入环境保护和绿化建设,营造“绿色茅台”,新项目建成投产后,厂区绿化率可达38%左右,从而确保茅台酒生产稳定的微生物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