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天津港南疆通用散货(南9#、南10#)泊位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港第六港埠公司在天津港南疆煤码头东侧建设5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南9#)、2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南10#)各一个。预计项目总投资19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其中自有资金10800万元,银行贷款9000万元、预计项目总投资189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其中自有资金9900万元,银行贷款9000万元。建设工期均一年,2002年底以前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