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成都日报》报道,11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反者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可吊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说,《烟草专卖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中小学生不得吸烟,但并未对向青少年出售烟草制品作出约束,23日通过的这个条例,在全省是第一次以法律强制力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