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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获悉,该行日前与乌兹别克斯坦巴赫特银行在京签署了《中国对外优惠贷款乌兹别克斯坦拖拉机组装项目贷款协议》,协议金额1亿元人民币。该笔贷款将用于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拖拉机厂从我国天津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进口2500台中马力拖拉机项目。
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农业国,农业原以国营及集体农场为主,农业耕作和运输普遍使用大马力农用拖拉机。随着乌农业私有化进程的加快,该国市场对中小型拖拉机的需求量不断增大,而本国现有的拖拉机厂只能生产大马力拖拉机,无法在短期内转产,因此需要从国外引进中小型拖拉机,以满足国内农业生产需求。我国一拖(宁波)中策拖拉机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奔野牌拖拉机试销该国市场后,以其价廉物美,成为该国农机用户的首选产品。
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是我国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的中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在受援国建设经济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生产性项目或购买中国的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这些项目的实施,在增加受援国财税收入和就业机会、促进受援国的经济增长、加强中国与受援国的经贸合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的出口。自1995年我国政府推行援外改革以来,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中国政府指定的对外优惠贷款的唯一承贷银行,在外经贸部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稳步推进了我国的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