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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假及有毒有害食品严重、手机和配件质量普遍不稳定、商品房质量和物业管理问题多,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突出。
记者于11月21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基本情况。据统计资料显示,第三季度,消费者申诉涉及质量问题的占申诉总量的一半以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突出。
掺假及有毒有害食品严重。第三季度,消费者对烟、酒、饮料、食品质量申诉10734件。其中的主要问题是:节日食品质量问题多,由南京“冠生园”食品厂“陈馅月饼”引发的月饼卫生严重不合格、过期或变质;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掺杂使假严重,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如:用工业色素加工“黄小米”、“黑香米”、“黑木耳”,用福尔马林浸泡银鱼、海参等海产品,用火碱加工“注水鸡”,活鱼打激素,大米加白蜡等;儿童小食品或散装食品中有异物,如食品有沙子、蟑螂或钉书钉等。
手机及配件质量普遍不稳定。第三季度,消费者对手机等通讯器材的申诉10005件,是上年同期此类申诉的2.51倍。据深圳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统计,平均每天接到一个手机申诉。消费者申诉手机的品牌几乎包括国内市场上各大品牌。申诉主要涉及三大类问题:一是手机质量和性能问题多。表现为手机无法开机或自动关机;显示屏不显示,显示混乱或错误;收不到信号或接听断线;按键失灵或接触不良;主板、屏幕等主要部件开裂;充电器、电池、耳机等主要配件质量低劣或冒牌货多等六个方面。二是售后服务无保证。表现为手机退换货无保证,商家、厂家故意拖延、推诿;维修质量和服务态度差等三个方面。三是广告内容不实或误导。表现为手机广告中价格、式样、功能、材料等与手机实际不符;电池使用效果与广告或说明书不符两个方面。
商品房质量和物业管理问题多。主要问题是商品房墙地开裂、渗水、不隔音;购房面积不足;广告样板与实际不符;交房或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拖延;小区物业管理差等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