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十五”期间我国将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开工项目总投资规模达700多亿元。
记者于11月21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上获悉,这些县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的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涉及25个省近2亿人口。按照建设标准,乡通电率要达到100%,人均年用电量超过500千瓦时。
我国农村水电资源可开发量8700万千瓦,居世界第一位,其中西部地区农村水电可开发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从“七五”到“九五”期间,国务院连续在3个五年计划期间实施了3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建成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这些县绝大多数属于“八七”扶贫攻坚县、省级重点扶贫县、少数民族聚居县、革命老区县。
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结合江河治理兴水办电,既解决了当地的用电问题,又培育了优势产业、带动关联产业,增强了山区的自我发展能力,被群众称为“光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