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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1年1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01年度审计工作;
三、关于续聘泰达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关于用建设滨海金融服务区(一期)项目替代中环三津PRT项目的议案;
五、关于投资建设津滨高科技工业园(天大科技园二期)项目的议案;
六、关于出售山西华泰磁性材料厂资产的议案;
七、关于实施以持有天龙纸业债权参与天龙纸业债转股的议案;
公司拥有天龙纸业27465.53万元的合法债权,该部分债权转为新公司股权后,公司将持有新公司约33%的股权。
八、关于津滨公司投资参股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投资6800万元参股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九、关于对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对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增资后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将为45000万股,公司占该公司股份为5000万股,仍占其总股本的11.11%。
十、关于与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与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担保1.5亿元,相互担保期限为三年;
十一、定于2001年12月23日(星期日)上午十点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