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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民日报社和日本经济新闻社联合举办的第九次中日经济讨论会于11月20日在此间举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俞晓松会长在会上发表题为《中日经贸合作的经验与展望》的演讲。全文如下:
女士们,先生们:
第九次中日经济讨论会的举行适值中国成功主办APEC年会之后,中日邦交正常化三十周年前夕,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已经批准中国加入WTO,中国人大也已经批准中国相关的入世法律文件。在这样的时刻,受邀参加本次中日经济讨论会并作专题演讲,我本人感到十分荣幸。
中日经贸合作的特点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发表《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恢复外交关系。自此,中日两国的政治关系进入全新的历史阶段,两国的经贸关系也随之显著改观。近三十年来中日两国的经贸往来呈现出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贸易额逐步扩大。两国间的进出口贸易额从1972年的10.38亿美元扩大到2000年的800多亿美元。今年以来,中日贸易继续保持增长发展势头。
二、贸易形式多样。中日两国已从一般的商品贸易发展到加工贸易、补偿贸易、装配贸易、租赁贸易等多种形式。
三、商品结构层次逐步提高。以中国自身和日本在华企业的发展为背景,中国对日进出口商品结构层次逐步提高。
四、日本企业对华投资额逐步扩大。在1979年到1990年的10余年间,日本企业对华协议投资金额仅为32.9亿美元。到了90年代,日本企业对华投资大幅上升。截止2000年底,日本累计对华直接投资项目2万多个,实际到位资金达280亿美元。按实际投入金额排序,位于香港澳门地区和美国之后排第三位。
五、对华直接投资结构和领域出现明显变化。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从服装、食品等劳动密集型项目向电子、汽车、机械、建材等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领域拓展。
六、以投资拉动贸易。日本企业对华投资目的由出口加工转向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直接投资成为日本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和扩大从中国进口的主要手段,呈现出“投资拉动贸易”的鲜明特点,目前日资企业贸易已占中日贸易额的50%以上。
中日经贸合作的经验
从总体情况看,中日邦交正常化近30年来,中日两国的经贸合作得到持续深化,相互依赖越来越深。日本自1993年以来连续八年成为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重要的出口市场。我个人认为,有四个方面的因素保证和促成了中日经贸关系的正常进行和发展。
一、充分发挥互补优势,求得共赢局面。中日两国经济互补性强,两国经贸合作日益加强是充分发挥中日经济比较优势的必然选择。在这个过程中,日本企业可以在全球更大范围内有效利用资源,完成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中国获得了经济发展所急需的资金、先进设备和技术、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及时准确丰富的国际市场信息。
二、互相信任,协商解决经贸纠纷。由于两国间以及国际间的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政治因素的影响,中日两国的经贸关系出现过波折,但持续稳定合作发展始终是中日经贸关系的主旋律。中日两国经贸界的有识之士,能够审时度势,以大局为重,彼此相互信任,最终求得化解纷争的正道,从而推动中日经贸合作不断深入。
三、以文化交流促经贸合作。不同的文化,会深刻影响甚至导致不同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中日两国,政治制度不同,文化各具鲜明特色。中日文化交流可追溯到一千多年以前。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两国文化交流活动也日趋频繁。文化交流不但增进了两国间人民的相互了解,加深和巩固了两国间传统的友谊,而且也促进了两国企业界熟悉对方的市场环境、商业惯例和特有的办事风格,并有利于两国企业界提供更适合对方市场、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产品。
四、充分发挥中日两国贸易与投资促进机构的作用,加强相互沟通和理解。中日两国恢复外交关系只有近三十年的时间,但是两国的民间经贸往来从来没有真正中断过。早在1952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就与日本有关贸易团体签定了第一次中日民间同类物资交换贸易协议,打破了中日两国政治关系上的坚冰。在20世纪50年代,共签署了四次此类协议。根据第三次中日贸易协定的规定,中国贸促会于1955年10月在东京、12月在大阪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展览会”,日本“国贸促”于1956年10月、12月在北京、上海举办“日本商品展览会”。这是中日首次互办展览会,在当时严峻的国际形势下为中日两国架设了相互沟通、理解的桥梁。进入20世纪60年代,在1962年12月,中国贸促会与日中贸易促进会、日本国际贸促协会、日本国际贸促协会关西本部签定中日友好贸易协定书,自此开辟了具有民间性质的“友好贸易”渠道。随着中日恢复外交关系,中国贸促会在加强同日本国贸促、日中经济协会、日本贸易振兴会、日中经贸中心等团体的会务往来的同时,本着“官民并举”、“广交新朋友”的精神,大力开展对日本财界、企业界及半官方团体的工作。我会和日本多个经济团体都在对方国家设有代表处。实践证明,中日两国贸易与投资促进机构的密切接触、交流与合作,为中日两国经贸界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平台,是两国经贸合作的重要促进与推动力量。
中日经贸合作的展望
人类已经进入新的世纪,面临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对于如何充分发挥中日两国的经贸合作潜力,从而推动两国的经贸合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我们确需认真思考,共商大计。展望中日经贸合作前景,我认为:
一、新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打破了国家的、地区性的贸易保护主义,加快了全球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高新技术、电子网络使任何一个公司都难以维持垄断地位。市场竞争虽然更激烈,但同时又促进了企业间的合作,求得共同发展更加成为可能。中日经济也应在这种环境中寻求更多方面的合作,实现共赢。
二、中国加入WTO,为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各地区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大的中国市场,中日经贸合作的范围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大,中日经贸合作的程度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加深。中国的服务贸易领域将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国的关税将会大幅度降低;从知识产权领域来看,中国将依照WTO规则,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创造更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中国的市场规则将与世界的市场规则接轨,中国的经济将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我们希望日本经贸界把握中国加入WTO的契机,研究入世后中国市场的特点,加强了解,增进合作,在合作中共同发展。
三、中国的西部大开发将大大延伸中日经贸合作的空间。中国的西部,蕴藏着极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能源,而且在近年来,中国政府不但增加了西部开发的投入,而且还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以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开发西部,既是中国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又为境外企业家和投资者开辟了低成本扩张、寻求共同发展的新的广阔空间。在上海举行的APEC 2001年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会长、经济团体联合会副会长上岛重二先生在谈到今年九月日本政府与民间联合访华团考察中国西部地区时就曾表示:“日本的经济界愿在技术与资金方面,以及我国处于优势地位的领域,积极参与这项开发计划。” 我相信,在开发中国西部的过程,中日两国完全可以继续进行优势互补的经贸合作,共利共赢。
四、中日两国的贸易与投资促进机构的合作将进一步增强。随着中日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入发展,中日两国的贸易与投资促进机构的合作空间也得到空前的扩大,呈现出宽领域、多层次的特征。例如,可以在电子商务领域进行合作,采用高新技术拓展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模式;可以在人力资源培训方面加强合作,以适应经济全球化中人才跨国流动的趋势;可以加强信息交流,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更为及时、完备的信息;可以合作进行市场调研,加强信息的权威性。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友好邻邦。建立持续发展、不断深化的中日经贸合作关系不但有利于两国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稳定和共同繁荣。我相信,在21世纪,中日的经贸合作必将呈现出令人鼓舞的全新面目。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