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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拥有的知名品牌是企业多年经营的结晶,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国企在合资合作、优化产权过程中,忽视或低估了知名品牌的无形价值,造成国有资产另一种形式的流失。
前些年,为了达到吸引外资的目的,一些国有企业在与外商合资合作过程中,不注意自己商标价值的存在和利用或者过分看重外企商标,损害了自身利益。有的企业妄自菲薄,认为自己的商标没什么价值,将商标作了无偿或廉价投入;有的企业崇洋媚外,竟允许外方将尚未注册的商标在合资企业中作股份。比如,唐山“豪门”商标曾投入巨资在42类商品和服务进行全方位注册,仅广告宣传费就投入了1个多亿,当时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占有率和声誉。但是,在后来的合资过程中,却以6000万元人民币低价卖给了外商。邯郸舒尔美集团的“舒尔美”商标曾被誉为中国卫生巾第一品牌,评估价值为4个亿,在与外商合资期间,竟被外商通过对有形资产的控股而无偿占有了。
目前,许多国企为了优化产权结构,正通过引入外资、增资扩股、经营层或职工入股、债转股、吸收社会法人或自然人入股等多种途径吸引资金,进行资产重组,构建新的多元产权结构。在此过程中,一些企业仍然对长期投资和使用的品牌重视不够,以致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低估品牌价值,甚至干脆对品牌不作评估。记者曾经采访过河北省一家生产乳制品的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经营和广告投入,其品牌在当地已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但是,2000年,这家企业在由国有独资改制为产权多元的股份制企业,国有产权由100%股份降至30%股份过程中,却并未对品牌进行评估,更没有给以相应股份。事实上,新的股份制企业无偿占有了国有品牌。
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重产品经营轻品牌经营,是我国许多国企经营者的不足之一,也是如今造成国有品牌流失的重要原因。但是,不论认识与否,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任何企业拥有的品牌和形象实际上在市场上都有其价格,这要求国有企业在经营和改制过程中都要对品牌给以应有的重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许多国企经营者实际上即是改制方案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又是新企业全部或部分产权的拥有者,这便不仅要求国企经营者重视品牌价值,而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中介机构都要对国有品牌给以足够重视,注意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对其长期使用的品牌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给以相应的股份,莫要造成国有品牌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