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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部门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工程腐败”的良法,今年9月始,在全省推广鄂黄长江大桥、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成功经验,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在业主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廉政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工程质量。
过去由于疏于管理,“暗箱操作”盛行,产生了一系列“工程腐败”现象。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鄂黄长江大桥等工程率先启用“廉政合同”。廉政合同维护了业主、施工、监理单位三方的利益,更好地引导各方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开工3年来,按照廉政合同的规定,对19个标段进行了40次整顿,调整承包商项目经理3个,清退违规分包队伍13个,先后处理承包商项目部3个,清退监理人员10名。
“十五”期间,湖北省将投资500亿元,建设包括(武)汉十(堰)高速公路、襄(樊)荆(门)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工程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投入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从今年9月始,全省全面推广鄂黄长江大桥、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重点工程项目的成功经验,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通建设工程实现公开招标投标,签订“廉政合同”,并在重点工程派出纪检监察员,实行全程追踪监管,从根本上治理工程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