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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9月2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迅速对“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活动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整顿行动。
据了解,近几年来,一些虽有营业执照,但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的“三无”企业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日益严重。“三无”企业以营业执照为掩护,大肆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骗汇及商业欺诈等违法活动;无照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逃税收,销售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危害社会安定。
工商系统这次专项治理整顿“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活动的重点包括以下七项内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弄虚作假,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企业登记或通过年检;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企业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中介机构代垫出资后抽逃或出具虚假验资报告,造成企业注册资本(金)全部或部分不实;国家明令禁止或者被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小煤矿、小炼油、小造纸、小水泥、小化肥、小钢铁、小制糖、小玻璃等;涉及从事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饮料、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烟花爆竹、液化气服务、汽车零配件销售等经营活动;影响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治安的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电子游戏、网吧、录像放映、桑拿按摩、美容美发等文化娱乐服务场所以及旅馆、印刷、图书音像制品等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