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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天津市医疗机构2001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除部队医院外)采购的所有抗生素类药品,都将参加药品招标采购,以抑制药品购销过程中“猫腻”现象的发生,保证群众用药安全,这标志着天津市医疗改革中重要内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已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市卫生局去年底在10家大型医院进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今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须由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事宜,并经市药监局、市卫生局进行资格认定,依法进行药品招标采购的中介工作。不久前天津市314家医疗机构代表不记名投票,遴选出天津卫虹药通网络技术公司,作为今年各单位抗生素类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的代理机构。市卫生局有关人士指出,天津市将严肃查处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串标、不公正招标、假招标、欺诈及谋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典型的案件将公开予以曝光。
另据有关人士透露,天津市将逐步扩大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品种、范围,力争用2至3年时间,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及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较大的药品,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届时,药品价格将有望下降20%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