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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部门调查,企业逃废债务已经成为我国当前金融资产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将加大对企业逃废债的打击力度。
据人民银行近期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00年末,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已经达到32140户,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1998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并在人民银行系统专设了金融债权管理机构,建立了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范,通过内部通报、道义劝告、限期纠正、公开曝光等一系列措施,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实施制裁,有效地遏止了企业逃废债的扩张。但是,受各种利益的驱动,一些地区和企业利用各种手段逃废债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已经与国家有关部门取得共识加大打击企业逃废债的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过程中防止债务人逃废金融债务的紧急通知》,人民银行也将加强制度管理,一些打击企业逃废债不利的金融机构直接领导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