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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产品检验机构的行为,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车辆产品检验工作质量,推进政府对车辆产品的法制化管理,国家经贸委日前发布了《车辆产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车辆产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检验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国家经贸委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产品进行检验,不得对国家授权检测范围以外的车型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核定车辆产品类别,准确核实车辆产品基本参数;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如实记录检验结果;严格执行校核、审核、批准等三级审核制,据实出具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