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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加拿大晋富咨询有限公司驻华办事机构外资机构非法从事留学、移民活动大案。据称,查处工作始自今年3月份,国家工商总局根据有关案件线索,在全国38个涉案地区统一部署、协调开展了对该案的调查。
在查处中,根据此案涉及面广、涉案金额较大,违法行为具有典型性等特点,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严肃整顿移民中介活动、依法查处加拿大晋富咨询有限公司境内代表处违法经营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案件查处的步骤,提出了有关工作注意事项及相应工作措施。并以明电方式向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等38个可能涉案地区的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项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涉案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查处工作。
现查明,加拿大晋富咨询有限公司自1997年8月始,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合肥、郑州、武汉、西安、南京、青岛、福州、哈尔滨、大连等12个城市设立办事处。此外,该公司未经审批登记,在广州、南通擅自设立办事机构。上述机构不同程度地开展过非法留学、移民中介活动,共发现该公司办理留学、移民中介446人次,其中210人已办结,尚有236人次仍处于办理或咨询阶段。各办案机关根据工商总局通知要求,重点围绕加拿大晋富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无照开展经营活动展开调查取证及处罚工作。截至目前,已责令该公司的12家办事机构停止违法业务活动,取缔无证办事机构2家,查扣从事违法活动的电脑主机8台,罚款34700元,没收违法所得近50万美元。
通过对本案的查处工作,有关部门发现:随着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的深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法从事业务活动的问题普遍存在,整顿、规范的任务仍很繁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同时,与现实管理实践需求相比,现行1980年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法规的局限性、滞后性日益明显,难以适应目前规范、管理常驻代表机构业务活动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对外国企业常住代表机构的监管工作:
一是在继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管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纳入工作日程,尽快形成审批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监管机制,切实规范其业务活动,并积累管理经验,为加入WTO后,有效开展对外国企业经营性分支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及时修订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法规。在国务院相应行政法规未做调整前,积极做好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个别条款修订的准备工作,重点解决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处罚力度缺乏的问题,确保日常监管工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