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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获悉,证监会近日已核准了长城证券等十二家证券公司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这十二家证券公司是: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证券公司、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于去年四月份颁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网上交易的发展将对证券公司的竞争力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网上交易的客户越来越多,网上交易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
按照要求,证券公司开展网上委托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如对正在运行的网上委托技术系统进行重大升级,或对业务管理制度做出重大修订时,各公司应按《办法》要求将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据介绍,今年六月内地网上委托占股票和基金交易总量的百分之四点六三,比年初提高一点六三个百分点;投资者网上开户数达到二百七十一万,占投资者总数的百分之八点四六,比年初上升二点二六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