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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为加强对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督与管理,大力整顿和规范质量认证咨询市场秩序,依法维护质量认证咨询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利益,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从8月1日开始至10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质量认证咨询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所有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对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依法予以清理、整顿。
据市质监局有关部门介绍,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和要求是:凡在天津市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活动的天津市认证咨询机构(含境外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必须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备案登记,个人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活动;凡在天津市从事质量认证咨询活动的非天津市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其在津的分支机构(工作站),应持其总部获得的备案登记证书及相关证明,到市质监局进行确认登记,或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备案申请表》,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此外,为加大对天津市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管力度,市质监局强调:国家注册审核员(包括国家高级审核员、审核员和实习审核员)不得接受未经备案登记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的委托或者聘用,也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咨询活动,否则,由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对获准备案登记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市质监局将向社会予以公告,同时鼓励天津市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认证工作,并向企业推荐获准备案登记、具备资质条件的认证咨询机构为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咨询服务,以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记者 张晋 通讯员何梅 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