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放开棉花收购,鼓励公平有序竞争,这是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又一重要步骤。
放开棉花收购,就是要打破棉花经营中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实现多渠道经营和有序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调节棉花生产、流通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凡符合《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资格认定的国内各类企业,均可从事棉花收购。国家鼓励获得收购资格的纺织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到新疆等主产棉区跨区直接收购或委托代理收购棉花。严禁任何地区或单位利用划片、设卡等方式限制棉花购销活动。
这次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行社企分开。在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基础上,将棉花购销、加工企业与供销社彻底分工。社企分开后,要通过改组、联合、兼并、出售、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棉花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我发展。鼓励纺织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参与改组现有棉花企业。要加大轧花厂布局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过剩的生产能力。在企业改制中,还要维护债权人和出资人权益,妥善安置富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生活。
棉花购销放开,绝不等于放任不管,相反,要进一步加大棉花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的力度。
要按照《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棉花购销、加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未经资格认定而擅自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要坚决取缔。对经资格认定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要定期复查,凡丧失资质条件的,应该取消其营业资格。对轧花机、打包机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小轧花机、土打包机。
对各类棉花企业来讲,要按照国家标准分等级收购和加工棉花,建立健全质量岗位责任及追究制度。纺织企业要加强对棉花采购人员的质量责任管理,坚决杜绝掺假、劣质棉花流入纺织企业。要推行质量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棉花公证检验制度。
棉花产业化经营是一个大方向,要大力推进。要以市场为导向,实施科技兴棉,发展订单农业,培育棉农合作组织,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要完善棉花市场信息及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引导棉农进行种植结构调整。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优质、高产、适销棉花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工作,普及先进植棉技术,优化棉花品种结构,提高棉花质量。要积极发展跨地区、跨所有制、贸工农一体化的棉花企业集团。鼓励纺织企业、棉花经营企业通过建设棉花生产基地、签订长期购销合同等方式,与产棉区结成经济利益同共体,建立从生产、收购、加工、纺织到销售的完整的棉花产业体系。
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要与规范棉花市场秩序、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结合起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认真负责,加强协作,共同努力,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棉花市场早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