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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云南官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省消协的见证下,承诺对一客户投诉有质量问题的VOLVOS80轿车进行退换,并于8月18日签订了全国第一份进口汽车退换协议。
8月15日,本报报道了云南中云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云纸业)向云南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VOLVOS80事件。但经销商官房汽贸起先拒绝其退赔要求,双方陷入僵局,准备诉诸法律。
8月16日傍晚,投诉方兴奋地告诉笔者:官房汽贸同意换车。
8月17日上午10时,在省消协负责人的见证下,官房汽贸承诺用VOLVOS80T62.8排量的新车和被投诉车辆对换,并确定8月18日签订退换协议,将新车交付中云纸业。
投诉方中云纸业对结果表示满意,其曾经对沃尔沃品牌的质疑和不满情绪,因经销商的退换行动有所缓解。
然而,沃尔沃中国区代理仅用传真件向官房汽贸肯定“可以换车”,但对代理商与经销商具体的责任分担没有说明,并对问题车辆有质量问题的说法不能接受。关系到一辆进口汽车的一系列相关费用(大约30万元左右)的承担问题,官房汽贸表示心中没底。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问题车辆与去年沃尔沃公司在中国市场召回的261辆1999年、2000年生产的VOLVOS80属于同一型号,不知这是否巧合;经销商在此次事件中所承认的维修经验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消费者若想沿用原牌照,需要5个证明———销售商换车证明、厂家证明、新车的合格证与发票、新旧车同型号证明、旧车存在质量问题证明,但是,沃尔沃公司不承认“质量问题”的态度依然强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