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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海南省粮食管理部门决定,从2001年8月份开始,该省将正式取消市镇居民凭《粮食供应证》购销粮食的制度,今后不再办理新的粮油供应关系手续,这是海南省市镇居民口粮供应方式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预示着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作为特殊历史时期产物的《粮食供应证》即将结束它的历史使命。
据海南省粮食局局长宋建海介绍,从8月份正式取消《粮食供应证》制度后,该省将不再办理新的粮油供应手续,此前有关粮籍管理的文件和规定以及印制的“供应证”已同时废止。今后有关居民粮食供应的档案,由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档案资料管理的规定要求进行整理,并由当地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管理。
1955年开始实行的《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制度是粮食统购统销管理体制的产物,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管理粮食供应的方式之一。46年来,在粮食短缺的情况下,《粮食供应证》对城镇居民实行粮油定标准、定价格和限量凭证供应制度,对于保证城镇居民的粮油供应,安定人民生活,维护社会的基本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取消《粮食供应证》后,海南省各级政府将进一步认真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逐步增加粮食储备规模;加强和改善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搞好粮食购销,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据了解,海南省取消《粮食供应证》制度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在5月份决定取消了“市转证”制度后实行的,是全国第一个取消粮食供应证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