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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月1日起,福建省晋江市市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用机动车辆保险不再由单位自行联系保险公司投保,实行财政统一投保、规范操作。公车统一投保的推行,强化了政府支出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又向前迈出一大步。
晋江市各部门现有投保机动车辆474辆,涉及保险基本险3种和附加险8种。原来每年存在着盲目投保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等不合理现象。通过采取统一投保方法,预计每年可节省财政性资金180.4万元,节约率达45.3%。
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晋江市财政部门逐辆调查全市2000年车辆保险费用,走访三家保险公司,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市公用机动车辆实行统一保险投标会。市领导和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的领导亲自参与投标评标工作,对投标公司承保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议。
为此,晋江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公用机动车辆实行统一保险的通知》,规范操作程序,确定公车保险实行的统一程序和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