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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税项事宜咨询委员会于8月6日发表了一份名为《扩阔税基、改善税制》的咨询文件,就扩阔税基提出13个方案,征询公众意见。
由于预测未来数年可能会出现经营赤字,香港政府财政司司长在《2000至2001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演词》中宣布成立咨询委员会,就香港适宜引入哪些税基广阔的税项提供意见。
当天公布的扩阔税基的方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提高现有税项的税收生产力,另一类是新税项。前者包括提高薪俸税、利得税和物业印花税税率,以及削减薪俸税的免税额和扣减额。可能引入的新税项则包括资产收益税、利息税、股息税、对业务及个人在世界各地的收入课税、海陆离境税、工资税和社会保障税、人头税、一般消费税、流动电话及招牌税。
咨询委员会主席郑慕智在记者会上宣布为期两月的公众咨询详情时强调,委员会对所提出的各个方案并没有既定立场。咨询委员会想广泛听取市民意见,然后在年底向财政司司长提交报告。
咨询委员会是去年6月成立的,成员包括来自税务、会计及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学者、消费者代表,以及商界及社区领袖。咨询委员会表示,有关扩阔税基的方案已研究过其他发达地区的做法,并考虑过据以评估香港税制的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