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海南省城乡调查队的调查显示,自去年9月份起至今年6月份,海南省消费价格总水平已连续10个月持续走低。
而在1999年11月,海南省物价指数刚刚结束26个月的持续负增长。那一次的价格消费总水平上升,主要得益于当年9月份开始的水、电、学杂保育费等服务项目价格调价的多种作用。
调查认为,调价的作用拉升了消费价格总水平,在正增长中运行了大约10个月左右,到去年9月调价翘尾影响消失,全省消费价格重新步入负增长,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束。
海南省食品类价格所占比重大于全国。2000年,海南恩格尔系数为0.493,比全国平均系数高出0.1。今年上半年该省部分瓜菜和水果价格跌幅较大,导致食品价格的跌幅大于全国2.4个百分点,食品价格累计下降2.6%,抑制上半年总水平下降1.04个百分点,这是该省价格总水平跌幅大于全国的主要原因。
与此同时,海南省政策性调价与全国大多数省份并不同步。该省政策性调价的翘尾因素到去年9月份已基本消除,而全国今年仍有调价的翘尾影响,因而上半年该省消费价格下降1.8%,全国上升1.1%,相差2.9个百分点。
特别要指出的是,海南省多数商品价格绝对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也是物价再次持续走低的内在动力。由于该省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许多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放开时间早于全国,1985年至2000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390.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9.6个百分点。以年初全国35个城市民用液化气价格、电费、水费为例,海口民用液化气每公斤4.2元,位居全国第四。
此外,海南省投资增长对消费价格的拉动作用也不明显,也是物价指数无法回升的因素之一。据分析,固定资产投资中的30%-40%一般会直接转化为消费资金。上半年该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6.2%,理应对消费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但仔细分析,在固定资产投资中,一些重点项目的设备购置绝大部分在省外、国外购买。因此,减弱了投资对消费价格的拉动作用。
专家认为,海南省商品结构性供大于求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增加与居民 “住、行、学”有关的投资,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同时扩大就业机会,有效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才能带动该省物价的合理、平稳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