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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石油工业10年来走过了一条从国家垄断到放开市场、到无序竞争,又从无序竞争到国家调控、规范市场的道路,石油工业有惊无险地度过经济转轨时期,初步踏上了稳定发展的正轨。
俄罗斯是石油大国,集中了世界已探明石油储量的12%。以石油工业为主的能源工业是俄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其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25-30%,上缴税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25-40%,上缴外汇占国家外汇收入的30-40%。对这样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俄罗斯采取了放弃国家垄断,国有经济成分从生产领域退出的做法,鼓励市场竞争,同时国家通过对石油输送环节的控制和扶植中小企业,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出现新的垄断。
原苏联所有的石油企业均为国家所有。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石油企业纷纷转轨改制,一时间出现了几百家石油股份公司。这些公司为在市场上求生存,造成了无序竞争和极度混乱的局面,加之俄国内需求萎缩以及世界市场石油价格持续低迷,俄石油产量一度严重下滑。为保证石油工业的正常发展,稳定财政收入,俄政府运用行政影响将一些公司合并,组建石油勘探、开采、加工直至销售一条龙的大型石油集团公司。一些石油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也主动走上了重组与合并的道路。经过数年的市场整合,俄石油工业基本上形成了以十几家大石油公司为主、150家中小石油公司为辅的格局。
在这一过程中,国家逐步从石油工业的生产中退出,给石油企业以自主经营权。目前俄石油生产部门的非国有化率达到88%,国有资本只占12%,并还在不断减少。但破除国家垄断并不意味着国家放弃对石油市场的调控。俄政府的调控手段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在关系到国家和地区能源安全的一些石油公司中或是控股,或是实行“金股权制”,即强制性地规定国家拥有一票否决权;二是通过税收、关税、价格、出口配额等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例如近两年来世界石油价格曾一路高扬,为了防止石油公司追逐利润、大量出口而造成国内市场石油短缺,国家将石油公司的出口配额与其向国内的销售量挂钩,同时提高了石油出口关税。与此同时,国家仍持有俄罗斯石油输送公司75%的股份,牢牢控制着输油干线管道。控制了干线管道就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石油市场,有助于加强对石油生产企业的监管,实现国家税收和稳定外汇收入。
在保证能源安全的基础上,俄政府努力为石油公司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俄制订了反垄断法,成立了反垄断部,经常对石油市场参与者进行检查,查处市场垄断和恶性竞争的经营行为。例如,1999年,俄政府在42个地区查处了一系列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违法者主要是大石油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俄150家中小石油公司只占9%的市场份额,为了保护它们的利益,俄政府今年提高了它们使用国家输油管道出口石油的额度,降低了大公司石油出口的比重。
然而,俄罗斯离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规范的石油市场,还有一定的距离。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的石油公司划分势力范围,垄断着地区市场,严重损害小企业的利益。为消除这种现象,反垄断部计划建立石油交易所,组织石油产品现货与期货合同拍卖,形成透明、公平的市场价格,保证中小石油加工企业和独立加油站能够按照市场价格获得石油和石油产品,使它们能够与大的集团公司开展平等竞争,同时也有利于国家监督石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