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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着我国目前海洋管理最高水平的厦门首期海岸带综合管理示范项目取得全面成功,日前,国际海事组织、东亚海域环境管理合作机构与厦门市政府正式签定第二轮合作协议。
厦门市本着“立法先行、集中协调、科学支撑、综合执法、管海一盘棋”的原则,从1995年起,先后制订了12部涉海法规和规章,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海洋综合管理法律框架。协调所有分属中央、省、市的涉海部门,成立具有集中管理职能的海洋管理办公室,改变了以往各自为政,权限交叉又留有大量空白的混乱状况。根据厦门海域的自然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状况,将340平方公里的海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使厦门海洋带的基础建设、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实现了协调发展,海洋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厦门市对海洋管理的积极探索,得到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国际海事组织、全球环境基金组织的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于1997年被列为东亚海域污染防治管理计划的一部分。国际海事组织评价,厦门市在实现经济高速发展、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基本保持了海域环境的总体水平,其首期成果为中国乃至东亚海洋管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期示范项目将与厦门市构筑生态型海湾城市的规划同步进行。近期重点在九龙江河口环境治理、西海域综合整治与开发等方面。东亚海域环境管理合作结构还与国家海洋局和厦门大学签署协议,共建厦门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国际培训中心,对东亚地区国家的政府官员和海洋管理人员进行培训。